问:外贸企业操作发票下载时,在发票下载记录查询页面显示“查询成功,无返回结果”,怎么办?

A: 企业需确认是否在发票平台勾选“退税”且发送到税局。如已操作,请联系单一窗口人工客服(0571-967209)处理。

问:生产企业已生成退税申报数据,但未申报,还可以修改出口货物明细吗?在哪里修改?

A: 企业先确认是否已生成汇总数据。

1.如未生成汇总数据:在“生成退税申报数据”页面点击【生成汇总数据】生成汇总,刷新后,双击数据修改汇总表信息

2.如已生成汇总数据:单据重新撤回到出口货物明细采集进行修改。在“退税申报-数据申报-生成退税申报数据“菜单栏的“申报数据上传”页面,点击右侧【数据撤销】,输入要撤销的所属期点击【确定】,重新刷新“出口货物明细采集”页面,可以查询该数据进行修改。

问:申报的时候,疑点提示“电报的发票8447276无电子信息,应不予受理”,企业该如何处理?

A: 企业请做如下确认:

1.检查进货凭证号是否录入“发票代码+发票号码”,一共18位(纸票)或20位(电票),中间无空格。

2.需要申报出口退税的进项发票,一定要勾选“出口退税”,未勾选则无法申报退税。

注意:不要将发票用途勾选为抵扣。

问:退税申报页面跳出报错“调用接口没有地区代码”,企业怎么办?

A: 生产企业:“配置”—“业务配置”—“系统配置信息”:点击修改键,在地区代码里下拉后选择浙江,点击保存。

外贸企业:“系统配置”—“业务配置”—“系统配置信息”:点击修改键,在地区代码里下拉后选择浙江,点击保存。

问:企业说生产企业的汇总表上年累计数不对,税务已审核,那企业可以通过系统发起更改操作吗?

A: 如显示税务已审核,请先通过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-出口退税系统里发起撤回申请,等主管税务机关将撤回申请操作流程结束,企业在系统里更改数据。

问:企业是生产企业,在操作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的时候,提示报错为“流程已作废,因外部异常导致的问题数据”,该如何处理?

A: 建议企业重新操作“数据自检”。

问:企业在申报的时候,疑点提示“申报先退税后核销合同号(******)”,怎么处理?

A: 建议企业确认业务是否属于“先退税后核销”业务,如果是,“业务类型”栏填写“XTHH”;如果不是,不要填写合同号,否则系统默认属于“先退税后核销”业务,导致疑点出现。

问:外贸企业的代理出口证明管理只能excel导入吗?

A: 目前只支持Excel导入,暂不支持手工录入。

问:出口发票什么时候开具?

A: 应在出口当月开具。如出口时间在月末来不及开具的,应在次月及时开具,但需注意: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候需通过未开票收入数据栏,将出口收入进行准期申报。

问:什么是“先退税后核销”业务?

A: 符合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2〕39号)第九条第(四)项规定的生产企业,应在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出口合同签订后,报送《先退税后核销资格申请表》及电子数据,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,可按规定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申报、核销。

(来源:出口退税会计)

延伸阅读:“单一窗口”出口退税功能常见问题①